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
提供2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黄沙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材料(以下简称“公司”有没有)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向国壹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壹融租”)申请融资20,000万元,期限为1年,由其控股子公司扬州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昌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扬州昌和《公司章程》等规贸易定,该担保事项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3. 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1号信息大厦17销售楼
4. 法定代表人:陈俊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市政石料基础设施建建筑建材设、投资置业、建筑材料(不含水泥、黄沙、石子)销售;工程管理、物业管公司理、不动产石子商业经营、实业投资、咨询策划、国内贸易、国内国际招商服务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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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经营范围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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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扬州泰达提供担保金额为11,965黄沙万元,抵押金额为39,146.34万元,涉及诉讼金经营范围额为14,372.75万元,不涉及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扬州泰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扬州昌和与国壹融租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三)担保金额:20,石子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限: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扬州昌和董事会同意为扬州泰达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9年6月30日,石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8亿元,建筑材料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公司审计净资产建筑建材总额的2有没有49.17%。
(二销售)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砂石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扬州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保证合同》砂石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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