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漳州市最低工资规定(福建省漳州市工资最低标准是多少?)





此外,此次调整中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8.5元、18元、16.5元、15元。其中漳州市龙文区和芗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漳州市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漳州市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6元。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再适时作调整。



据统计,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8.4%,年均增幅3.3%。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