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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辽宁(公司移出异常的申请书)


未按时年报的名录企业,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申请表3公司年仍未移出的,将被列入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公司单(“黑名录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满5年没有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方可申请移出“黑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在政府财政补贴、采购、招标等各方面都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这一信用监管制度设计,对违法失信企业起到了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的良好作用,但移出“黑名单”时间限定太长,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银行账户被冻结、各项业务受限制,5年内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信用监管是要把企经营业管好、不是管死。“救活”一个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对市场规范特别是推进信用监管成效显著。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申请书40余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移出申请,要求移出严重违法辽宁失信企业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信用修复制度,既符合我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继的续经营发展的经营现实需要,又给违法失信企业改正异常错误、恢复信用、重振发展开辟了“绿色通道”,同时使其他企业引以为戒、重申请表视信用、合规守信经营,从而不断营造守信者畅移出异常行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监管局面,切实发挥好信用修复制度的激励引导作用辽宁,全力申请书助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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