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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的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要冲销(进项留抵跨年可以用不)

提问 NO.1 发票跨年了还能开具红字发票吗?






回答 节税网-小税:可以正常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不会对已申报结果造成影响,如实申报即可。


政策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冲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税额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可以“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抵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抵减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跨年信息,应暂依《信减额息表》所列增值用不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进项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可以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冲销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税额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减额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年的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2、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票跨年了也可以开红字吗?


节税网-小税:可以,但是建议到发票取票的办税服务厅申要请。


政策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跨年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要发票的方法处理。


3、一张发票多次留抵发生退货,进项这种情留抵况还可以申请多次开具红字发票吗?


小编回复: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可申请开具一张对应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红字增值用不税普通发票,则可在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加计多份红字发票。加计


政策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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