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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政府专项资金是否必须立项)

新建煤制烯烃项目核准(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关中、陕南)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层次 省级


行使主体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机构 产业协调处


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投资项目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第二部分第(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目录,政府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必须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国核准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一、企的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须按照规定报资金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目录核准是否。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陕政发〔2017〕23号)一、企业投资建设资金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的规、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核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是否的项目立项,立项按照本目录执专项行。


责任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投资项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专项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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