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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告知书(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如何处理)

本网讯(通讯员肖克)近日,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区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用文件对诉前检察建议书的回复:告之拖欠六年的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部收回。至此,该院发起国有财产领域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仅用两个月的时间,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清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避免国有财产流失的工作中画上完美句号。


2012年,黄石某投资公司在下陆区承建一家工程项目,总共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484208元。2012年5月份在缴纳了58180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剩下的902408元人防易地申请缓交,并取得了有关部门同意


2018年4月,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公司申请缓交的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设费,已过去6年一直未交,经审查,该案符合立案条件,报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于4月19日向下陆区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向某投资有限公司追缴拖欠的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设费。


下陆区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在接到诉前检察建议后,组织专班,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履职催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并用文件专题向该院回复,902408元人防易地建设费到帐。这份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成功追回拖欠6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取得了执法司法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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