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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

红字发票应当怎么开具?收到红字发票怎么做账?收到红字发票千万不要大惊小怪,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怎么处理吧!



出现负数发票的原因




为什么会有负数发票呢?从字面意思上看,正常销售采买的发票都是正数的,那么反之,负数就代表着退货以及被退货




这样说稍微有些笼统,官方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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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专票的开具流程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填开




在开票软件中,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图:







(1)当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时,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为购买方申请或者是销售方申请,如图:







购买方申请分两种情况




① 已抵扣


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② 未抵扣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







销售方申请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果系统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会弹出对应发票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具体如图:







注意事项:


① 信息表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




② 当购买方申请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销方是否是汉字防伪企业;


当销售方申请时,系统自动识别销方是否是汉字防伪企业。


对于非汉字防伪企业,信息表中商品行最多可开具 8 行 ;对于汉字防伪企业,则信息表中商品行最多可开具 7 行。




③ 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中,商品信息可以直接手工输入, 也可以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




④ 对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信息表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上。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1、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列,如图







2、点击“红字增值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如图







我们可以通过该界面,对信息表查看明细,修改和删除。




但是我们要注意:




① 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否则系统提示“信息表填开金额超出对应正数发票”,无法修改成功。




② 开票系统中对已开具信息表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均无时间限制, 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需操作。




3、导出的信息表如下图样式







将导出后文件格式为xml的信息表直接通过开票软件上传到税务端,如图







当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时,该信息表可以用于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规定和流程




由于国内开始推进电子发票,因为电子发票的红字发票应当怎么样操作呢?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




(1)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2)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2、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电子税务局申请作废代开发票或者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代开发票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提交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1、如果纳税人需要代开红字发票,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2、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中,查询以上两项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将纸质发票交回税务机关。




注意:




需要说明的是,对通过邮寄方式取得的代开发票,部分省市税务部门提供了邮寄需作废代开发票的功能。




如果纳税人是在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发票,则需要现场交回需作废的代开发票后,才能作废代开发票或申请代开红字发票。


来源:牛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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