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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公司代办(市政行业设计资质承包范围)

本文字数公司:1835字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


双优化“十要十不准”规定的公开承诺



洪湖市住建局担负着城乡建设和建设行业、房地产行业监管的重要职能,为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干部作风,树立住建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的服务洪湖市“两争”“三市”,建设“四个示范区”,现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如下:


01


工业项目审批均可在洪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小型工业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 25 个工作日。


02


工程建设申报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资质许可、竣工备案),全面实行并联申报,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03


取消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多层住市政宅和建筑物性质为办公等的一承包般公共建筑,小型工业建筑、小型建筑装饰、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低风险项目的施工图代办审查,建设单位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


04


对非消防许可特殊建设工程的一般项目,采取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在地下室底板(承台)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即可。


05


供水供气服务提前介入。市政燃气管道、供水管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由供水、供气企业为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待主体工程建成后,即可快速接通水气。


06


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开工前主动对接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指导企业做好施工安全、扬尘防治、质量管控等工作。施工过程中,指导企业落实分户验收、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一证两书”制度,提升住宅工程品质。


07


工业项目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相关手续由住建局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店小二”服务专班无偿帮代办。


08洪湖市


持续强资质化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对房地产企业正常承包使用预售资金,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商品房预售申报材料精简30%,网上备案当日办结。


09


完善物业服务评价体系。坚持“红黑榜”制度,将企业的服务质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将信用结果运用与物业企业退出服务有机结合,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10


公租房保障从资格准入到配租严格“三审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请广大市民对我行业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公司,监督投诉电话:0716-2423705;投诉邮箱:zhujianju20220315@163.com或者直接向洪湖市双优化办公室举报,举范围报电话:0716—2210326。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5日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落实


双优化“十洪湖市要十不准”规定的公开承诺


洪湖市发设计展和改革局作为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单位和窗口服务部门,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为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落实洪湖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十要十不准”的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01


一是坚持优质规范服务。实行文明服务,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接待群众有温度;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强化改行政审批为行政服务的服务理念。


02


二是坚持高效服务质量。保证业务熟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做到受理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办行业事群众最多“只跑一次”!


03


三是坚持审批授权压缩时间。审批内部流程通过授权再精减:一把手授权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文件只须分管领导签批,一把手不再签批;分管领导再授权给审批股股长,没有问题的项目可先印发,再补签。


04


四是注重市场满意度。全面推行所有事项“网上办”,合规事项“马上办”,复杂事项“一次办”,尽最大所能方便企业和群众,以群众企业满意为最终目标。


05


五是坚持廉洁服务责任追究制。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过错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请广大市场主体及行政相对人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拨打投诉电话0716-2436923;电子邮箱:137039431@qq.com ; 或者直接向洪湖市双优化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16范围-2210326。


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5日



临时停播通知:


因洪湖人民广播电台93.9兆赫发射系统设备更新工作需要,定于3月26日下午18时到31日16时停播洪湖电台,期间村村响广播洪湖时段、城区广播网同步停播。造成用户不便,敬请谅解。


来 源:代办洪湖市融媒体中心


编 辑:许韩琴


编 审:吴 琪 陈筱茜


监 设计制:李友华

市政

总监制:黄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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