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台登陆
职业资格人员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江苏政务服务(城市名)”→“人才服务”→“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进入应用。如图:
江苏政务服务”APP 1
图2
(二)申报申请
1.省外资格信息录入
省外获得的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如需在本省注册,需先进行省外资格信息录入后,再申请各类注册事项。
(1)申请步骤
点击“我的资格”→“省外资格信息录入”。如图:
省外资格信息录入
(2)注意事项
①“基本信息”为系统自动带出,无需个人重复填写。
②“资格名称”内选择“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准确填写该资格的报考地、资格证号、通过年度等信息,其中“*”为必填项。
③“是否在省外做过初始注册”需如实填写。如已注册,将原注册信息填写准确,所有信息填写完后提交审批。如图:
是否在省外做过初始注册
2.注册申报
(1)申请步骤
点击“我要办事”→“注册申报”。如下图:
注册申报1
注册申报2
注册申报3
(2)注意事项
①点击“注册申报”进入到申报页面,平台自动校验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如基本信息不完整,平台将提示更新个人基本信息,点击【去更新】维护个人信息。
②职业资格人员需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用于生成注册电子证照及申请表。
③职业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聘用信息,聘用时间需与劳动合同一致(合同期限应自申请注册日起三个月以上有效期)。
④请职业人员仔细认真阅读申请表内容并确认。
3.申报申请撤回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受理的申报事项可由职业资格人员自行撤回。
具体操作:点击“我要办事”→“事项查询”→“撤回”。如图:
申报撤回1
申报撤回确认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受理审核中的,撤回申请流程同上;已审核完成的,无法撤回申请。
(三)长三角“示范区”注册
1.在上海市、浙江省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人员可在我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苏州市吴江区)注册申报。
2.注册申报
(1)申请步骤
点击“我要办事”→“长三角示范区注册”。如图:
长三角示范区注册1
长三角示范区注册2
长三角示范区注册3
生产注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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