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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损失类贷款计息吗(贷款利息损失是否属于直接损失)

今天有个客户,2年前在我们银行存了一个三年的定期,可是现在家里有急事,着急用钱怎么办?


这个事情确实还挺麻烦的,要是放在前几年,有“靠档计息”的政策,直接按实际存期兑付定期利息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却不行了,如果提前支取的话,只能按照活期计算收益了,但是这样的话,利息损失还是不小的。



相信遇到这样情况的朋友还真不少,那么该用什么方法既可以达到提前用款的目的,还可以少损失利息呢?


今天教大家一个方法,一次性可以挽回超过7000元的损失。

希望看到这期视频的朋友记得收藏转发,万一将来你也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不至于“无计可施”。



这个方法呢就是“存单质押”,但是存单质押的方法也不能乱用的,搞不好不但挽回不了损失,还有可能要搭上贷款利息呢。



具体怎么操作呢?我还是按开始的时候这个例子为例,给大家算一笔账,大家就知道怎么操作了。


这位客户是存了10万元的定期,期限是3年,现在已经存了2年了,还有一年就到期了,当时的利率比较高,达到了3.85%。


那么通过计算,如果持有到期后,这位客户拿到的定期利息一共是11550元。


但是如果现在支取的话,只能按照活期的利息0.3%计算收益,那么最后得到的利息只有600元。


损失还是不少的,那么如果我们用“存单质押”的方法,最后会是什么结果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按照目前质押贷款的相关要求,一年期的利率是4.35%,质押率为90%,那么就意味着这笔贷款可以质押出9万元。


最后这位客户需要支付的利息一共是3915元。


那么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客户支付了1年的利息,拿到了9万元的现金应急,一年之后,定期存单到期后,还可以拿到原来说好的11550元的利息收益。



最后的结果就是,可以挽回超过7000元的利息损失,这算的话还是非常的合算的。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就可以看出,今后如果你的定期存款到期前,需要着急用钱的话,可以尝试着使用这样方法。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那就是成本核算的问题,假如你的定期存单刚存了几个月,突然要着急用钱了,如果办理质押的贷款利息,高于存单到期的利息收入,那么这么做的话就不合算了。



我们还拿这个案例举例,假如支付的贷款利息超过了11550元,那么就不适合办理质押了,直接按照活期支取就可以了。


具体怎么办理呢?是不是很麻烦呀?

质押贷款在银行属于低风险的业务,办理还是非常简单的,只要在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简单操作几下,几分钟就可以到账了,如果实在不会,去银行直接办理也可以,还是非常简单的。


其实通过这个案例的讲解呢,我只是向大家传达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银行的产品有很多,许多产品都是可以组合运用的,只要方法得当,就可以有效的解决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而且还可以省出一大笔钱,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啊!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和银行工作的朋友沟通联系,遇到问题的时候,打个电话,发个微信,听听他们的建议,也许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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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银行办理业务过程中,你遇到和听说过哪些奇葩、搞笑或者让人感动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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