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丷防暑降温属于劳动保护费(劳动法对于防暑降温费的解释和相关规定)

夏日到了,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很多企业都发生了防暑降温支出,防暑降温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降温费和发放防暑用品。不少财税会员在税务处理上存在着许多困惑,在此给大家做一个详细解析。


一、防暑降温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


1、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清凉饮料)及药品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2、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作为“职工福利支出”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二、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费”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1、企业实际发生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征税范围,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向职工发放的非货币性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


3、企业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1994]89号)第二条规定,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


三、企业购买的“防暑降温”用品,其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


1、企业购买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不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企业购入的以“防暑降温”的名义发放给本企业职工的其他物品,属于“职工集体福利”范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税务处理。


(一)发放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的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且,在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要求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因此,对于单位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的高温津贴,应该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对于单位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的高温津贴,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全额据实扣除。


(二)发放防暑降温用品的税务处理


依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 年7 月19 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依据上述规定,单位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费支出。


1、增值税税务处理


单位给高温作业人员购买防暑降温用品,不属于不得抵扣的事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个人所得税处理


高温作业人员个人取得的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用品,不应该计入个人所得,单位按照规定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高温作业人员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并且只要是合理的就准予税前扣除,没有限额规定。


在实务中,有的企业针对全体职工都发放防暑降温用品,这样对于非高温作业人员而言,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所称的“非货币性福利”,应该计入职工福利费,相关的进项税也就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处理应该按照规定比例限额扣除(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综上所述,对于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税务处理。


说说防暑降温费用涉税的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