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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网站(国家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郴州市围绕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以信用手段助动“记录放管服”改革深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完善制度平台建设


郴州市成立郴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全市50多家单位纳入小网站组成员,国家设立政务诚信推进组、商务共享诚不良信推进组、社会诚信推进组、司法公信推进组等7个专项推进组,明确牵头领导和单位,全面协同推进郴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郴州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部署任务工作。市委、市政府等主交换要领导多次对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定期召开信用建设会议,促进全市信用建设工作快速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谋划落实信用体系工作任务,定时反馈工作进展和思路建议。


强化社会信用治理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推进,强化社信息会信用治理。


郴州市在资质审查、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支持、社会保障等领域中,实行“逢办必查”,将市场主体不良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记录策的重要共享参考,对诚实守平台信者给予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对违法失信者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推动信用核查在多领域广泛应用。


为加强失信治理,全市多部交换门、多行业联合开展“屡禁不止、屡平台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30多家严重失信主体开展约谈和联合惩戒,督促失信企业履行义务、签署《信用承诺书》、信息修复失信信息。在郴州市强有力的整治下,严重失信企业全部退出“屡禁不止、屡罚国家不改”整治名单,比国家要求完成时间提前半年。


郴州市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出台《郴州市本级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在法律援助、不动产登记、林木种子生产、生育津贴支付等领域80个政务服务事项中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推行“事前承诺 事中核查 事后监管”模式,构建全流程闭环化的信用承诺监管机制。


在加大信用修复方面,郴州市制定了《郴州市信用修复服务指南(暂行办法)》,明确了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及办理时限,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信用修复宣传引导,在“信用郴州”门户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流程,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信用修复案例,召开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对企业开展守信、知信、用信教育,指导企业完善信用等级。扩展信用修复渠道,设立了“信用修复窗口”信用和信用修复信用咨询服务电话,帮助近200余家失信企业修复信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此外,郴州市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分类监管政策,拓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场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目前,郴州市已在市场监管、税务、网站住建等29个重点领域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积极拓展信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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