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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10000(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10000元)

“宝马”车被砸,后车灯闪烁报警


窃贼持手电透过车窗观察车内情况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齐鲁网济南3月18日讯 (通讯员 李哲 孙晓雯)两名痴迷于游戏机赌博的男子因手头拮据,便结伙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破译”车主银行卡密码后,嫌疑人绞尽脑汁通过三方转账外加提现的方式,将银行卡内五万元钱盗之一空。案发后,济南市天桥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远赴南京等地,一举抓获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这起特大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


俩男子黑夜砸车盗窃 破译银行卡密码后转账取现


2015年2月23日凌晨5时许,家住天桥区的王先生急匆匆赶到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北坦派出所报案,称其夜间停放在天桥区济安街路口一处停车场内的“宝马”轿车车玻璃被砸,车内一个“LV”品牌挎包被盗,包内有多张银行卡及购物卡,总共价值达十万余元。


调阅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的专案组民警经过细致辨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两名男子,但由于夜间光线昏暗,并无法通过监控录像确定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


调查被盗银行卡下落的专案组民警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发现其中一张工行银行卡被盗后于2月23日14时许在济南市历城区一家银行被提取现金一万元,同时转账给开户名为魏某的银行卡账户两万元。2月23日17时许,这张工行银行卡又在山东省滕州市一家银行被提取现金一万元,同时卡内剩余的一万元存款被全部转入魏某的银行卡账户。


小偷多次转账取现迷惑视线 警方锁定取款人


通过查阅工行银行卡在历城区某银行自动取款机的取现、转账监控录像,专案组民警确认前来取款、转账的只有一名男子,同时掌握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经过辨认,取款的嫌疑人并非魏某。经过进一步调查,专案组也排除了魏某的嫌疑。


正当调查工作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一直备受民警关注的魏某的银行账户突然又有了新动静:2月26日中午12时许,魏某的银行账户在山东省聊城市一家银行被人将账户内的两万元赃款转入了开户名为常某的银行账户内。


专案组民警随即赶到聊城市围绕常某的银行账户展开调查,同时调取了银行的监控录像。经过认真分析比对,民警确定操作转账的嫌疑人与2月23日在济南市历城区银行内操作转账的男子系同一人。


紧接着,2月27日,常某的账户被发现先后在济南市天桥区一家银行和历城区一家银行分别进行了取款操作。民警再次调取了这两家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取款的仍旧是之前在历城区和聊城市取款和转账的那名男子。


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民警终于锁定了取款及转账的嫌疑人卢某。3月3日上午,专案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卢某目前正在历下区一家宾馆内住宿。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该宾馆,经查询,得卢某此时已外出,但并未退房,也没有带走任何行李。民警判断卢某一定还会返回宾馆,于是便在宾馆附近进行蹲守。


俩小偷系游戏厅认识 因缺钱花结伴砸车盗


3月3日晚21时许,经过近10个小时的蹲守,专案组民警发现了返回宾馆的卢某,随即将其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卢某对其其于2015年2月23日凌晨伙同杜某,在济南市天桥区使用从公交车上盗窃的破窗锤砸坏王先生“宝马”汽车玻璃而后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另据卢某供述,作案后,其与杜某一同来到南京,之后卢某独自返回济南。于是,专案组民警又马不停蹄赶赴南京追捕杜某。经过一番侦查,专案组民警终于在3月6日中午10时许,在某宾馆将杜某抓获。经审查,杜某对其伙同卢某砸汽车玻璃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杜某交代,其曾因盗窃、抢劫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二人交代,同样痴迷于游戏机赌博的两人就是在游戏机厅认识的。由于都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手头拮据的二人便铤而走险结伙实施犯罪。2015年2月23日两人结伙作案后,发现盗窃的“LV”提包内只有若干张银行卡,并没有现金,但是在包中发现了写有身份证号码的纸条。杜某用身份证号码试了其中几张银行卡的密码未果后,便将所有银行卡交给了卢某,自己则拎着“LV”包到一家专卖店进行鉴定。当被告知此“LV”包是假货后,气急败坏的杜某便将提包丢弃。


2月23日下午,卢某拿着盗窃来的银行卡与杜某分手后,来到了历城区一家银行的自助取款机前。抱着侥幸的心理,卢某按照纸条上身份证号码显示的生日日期一张一张试验银行卡的密码。就这样,其中一张工行银行卡竟然被卢某“破译”了密码,而更大的惊喜则是卡内有五万元存款。


“聪明”小偷使用他人账户转账 辗转取钱五万很快花光


随后卢某便考虑如何将赃款成功取出并转移。由于受提现额度限制,在取现的同时,必须要通过转账才能将五万元赃款转移。卢某没有办理过银行卡,随身只有一张朋友魏某很久前让其帮忙代办的银行卡,但是卢某却早已忘记了魏某银行卡的密码。


担心若不立即动手受害人挂失后五万元钱便取不出来的卢某,为了尽快将赃款转移,情急之下只好暂时将工行银行卡内的赃款转移到魏某的银行卡内。由于担心罪行败露,卢某并没有在济南转移全部赃款,而是又乘车来到滕州市将剩下的赃款转移。


转移完成后,卢某来到聊城,找到魏某,编造理由欺骗魏某办理银行卡改密业务,获取了魏某银行卡密码,随后,卢某又找到其表姐常某借来银行卡,将赃款从魏某账户转移至常某账户内以便随时挥霍,然而这一切卢某并未告诉杜某。从案发到落网,卢某在短短五天时间里竟然将盗窃的五万元赃款挥霍一空。


目前,卢某、杜某均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天桥警方提醒广大读者:汽车不是“保险箱”,车内无人时,切勿将贵重物品在汽车内存放!此外,一旦银行卡被盗,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挂失,同时切勿用生日或111111、666666、123456等简单、有规律的数字作为银行卡的密码,以免被窃贼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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