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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交通部的地址和邮编(交通运输部邮政编码)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


科学定位 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表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其发展在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发展。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有序投放 重点场所施划配套停车位


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为解决行车和乱停乱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推进自行车道建设,规范停车点位设置,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


规范运营 鼓励企业免押金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同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此外,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部分共享单车APP使用情况


4月日均活跃人数(万)


摩拜 398.6


ofo 303.41


永安行 25.8


小蓝 9.1


哈罗 7.1


3月人均启动次数(次)


摩拜 62


ofo 15.6


永安行 19.43


小蓝 20.29


哈罗 12.27


3月人均启动时长(小时)


摩拜 3.47


ofo 1.8


永安行 2.63


小蓝 1.8


哈罗 0.62


数据来源:易观千帆


意见反馈方式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信箱:bike@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城乡客运管理处(邮编:100736)


加强安全 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


针对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指导意见》要求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


二是规定相关信息使用范围,要求采取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采取的信息和生成的相关数据应当在国内储存和使用。


信用管理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用户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不得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还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4月,中国共享单车APP活跃用户数达到千万级的有两个,分别为摩拜单车(2069.78万)、ofo共享单车(2037.12万)。永安行、小蓝单车、哈罗单车等紧随其后,分别有119.65万、55.9万、53.27万活跃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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