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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失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晓明先生于2021年8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600股;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于2021年12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37,100股(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由于误算时间,两次操作交易时间间隔未满6个月,导致上述操作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此次短线交易系失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失误操作采取的补救措施


1、经与梁晓明先生核实,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梁晓明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失误操作导致,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梁晓明先生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方法计算,本次交易过程中2021年8月最低买入价格7.11元/股,2021年12月最高卖出价格9.66元/股,即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9.66元/股-7.11元/股)*1600股=4080元。上述所得收益408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梁晓明先生已全数上交公司。


3、此次短线交易系梁晓明先生失误操作导致,梁晓明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6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通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登记后,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7523025620


2. 名称: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住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5. 法定代表人:李广胜


6. 注册资本:伍亿壹仟陆佰柒拾陆万伍仟陆佰捌拾贰元整


7.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07日


8. 营业期限:2003年07月07日至长期


9.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研发、设计:电线、电缆、加热电器;电缆桥架、电缆附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收购包装物木材;电气安装;电气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贸易代理;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7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104,761,90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价格:5.88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8月26日,公司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减。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9月27日。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过程


2020年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5,971,5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发行数量:104,761,904股


3. 发行价格:5.88元/股


4. 募集资金总额:615,999,995.52元


5. 发行费用:10,778,477.09(不含税)


6. 募集资金净额:605,221,518.43元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国元证券已于2021年11月30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全体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


2021年12月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610Z0010号《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公司指定的股东缴存款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的1302010129027337785的账号已收到14家特定投资者缴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615,999,995.52元。


2021年12月3日,国元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申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021年12月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3日止,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格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99,995.52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7,830,188.68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608,169,806.84元。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累计发生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948,288.41元(包括审计验资费943,396.23元、律师费1,698,113.21元、材料制作费用56,603.77元、股份登记费98,831.98元和印花税151,343.22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221,518.43元,其中增加股本104,761,904.00元,增加资本公积500,459,614.43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2)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4,761,904股,发行价格为5.88元/股,发行对象为14名投资者,限售期为6个月。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14名投资者,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


3. UBS AG


4.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发行对象系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70302)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JL000)。


5. 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系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32050)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TA483)。


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如下:


6. 轻盐智选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系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02316)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SX131)。


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如下:


7. 刘斯达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乐山市盈创源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发行对象系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乐山国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1771)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CR037)。


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如下:


11. 贺艳


12. 舒钰强


13. 田万彪


14. 陈蓓文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认购对象乐山市盈创源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创源基金”)为公司关联股东。2021年12月2日,公司与盈创源基金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盈创源基金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认购对象与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高新投公司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5%以上,因此其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其亦为本次交易之关联方。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16,765,682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截至2021年12月20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将如下所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偿债能力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提升公司在特种电缆行业的市场地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广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均不存在重大变化。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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