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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物业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商品房兴起后,物业管理也随之进入了大家的生活。现实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大部分业主享受到了舒心的服务,也有部分业主与物业纠纷不断,甚至很多业主因为物业费缴纳纠纷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事实上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属于典型的合同关系,双方互有义务和权利。物业按约定提供高效专业的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承包方,应该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履行报告义务。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委,业主委员会报告。



当然同舟法律也要提醒大家,依规缴纳物业费也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交物业管理费。和谐美丽的小区需要业主和物业服务部门的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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