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是什么意思(跨区税源登记能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一)业务概述

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全流程无纸化)申一般请,税务机关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开票限额的事宜;对已核定发票种类的纳税人,申请重新核定使用的单次(月)领用数量与开票限额(不含专票限额),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调整实现。


(二)业务办理流程

1.进入界面


点击【电子税务局--- 全部能否功能】-【发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即可进入该界面。



2.填写申请表


在“票种核定申请明细”点击“增加”,填写需要核定的票种信息、经办人,在“已核定购票跨区人维护”选中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办理方式


纳税人选择【全流程无纸化】的办理方式。


A意思.全流程无纸化


全流程无纸化:即纳税人进行过身份认证,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提交涉税业务时直接办结,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线领取办理结果,无须上门提交纸质资料,全流程网上办理。



选择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方式,点击【下一步】,转到上传附报资料界面。


4.上传附报税源资料



页面中会显示必传和非必传的附报资料项,附报资料标为黄色的为必填项,且要求列登记显示为必报。必传的附报资料必须上传,非必传的可选择不上传附报资。


上传方式可选择手机扫描二维码上传图像,也可选择本地电脑文件上传。


【选择】:选择本地文件上登记传为附报资料。点击选择,点击添加按钮,打开选择本地文件的窗口,可选择电脑中本地文件进行上传。或直接选择已添加的图片。




【拍照上传】:通过手机扫码上传附报资料。点击拍照上传按钮,打开手机扫描上传界面,显示可扫描的二维码图像。


文件上传后,状态由未上传变更为已上传,上传数量自动统计,可点击【预跨区览】按钮进行预览。点击预览按钮弹出附报资料查看窗口,可以查看该窗口中的附报资料,也可进行删除、放大、缩小附报资料操作。


点击【下一步】,系统校验通过后转到预览提交界面。


5.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界面可预览【申请表】纳税人和【附报资料】。



点击【附纳税人报资料】,可以预览附报资料列表;点击【预览】按钮,可预览对应附报资料。



点击【提交】,界面弹出是什么提交验证窗口。


A.经过CA认证


纳税人可通过安装金税盘/税控盘控件进行验证,或选择短信验证码申报。可在下拉框选择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点击【发送验证码】,即可发送验证码到对应的手机。填写验证码,点击【提交】,转到完结界面。




B.未经过CA认证


纳税人只能通过短信验证方式进行验证,在下拉框选择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点击【发送验证码】,即可发送验证码到对应的手机。填写验证码,点击【提交】,转到完结界面。


6.完结


A.全流程无纸化完结提示



点击【完结】,界面关闭。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三)办理条件

1.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监控规则


纳税人为非正常户(或税源已注销)不能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业务。


存在一份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未办结,纳税人不能申请另一份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文书。


2.可申请“发票种类”监控规则


小规模纳税人自动屏蔽增值税专用发票(六联版与三联版),对于我市符合国家税为务总局公告2016年44号文要求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到前台办理票种核定业务。


“已核定发票信息”在“票种核定申请”的“发票种类”中不显示,可在“已核定发票信息”栏目查询。


3.票种核定申请数量监控规则


“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持票最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1.3”,纳税人手工输入“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与“持票最高数量”均自动带出且不能修改。


注:如果纳税人审批通过“超限量购买发票特批”数量超过“每次最高购票数量”,请告知纳税人需要分批次领取发票或者申请调整“每次最高购票数量”。


“定能否额发票累计领用金额”填写纳税人本次要领用的金额。


注:纳税人申请定额发票票钟时,“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与“持票最高一般数量”均锁定不可填写,系统将根据“定额发票累计领用金额”与定额发票的固定面额计算纳税人可领取数量。


当“发票种类代码”选择“增值税时,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为必录项。


(四)注意事项

1.已办理报验登记纳税人与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暂无法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业务,请到税务局前台办理该业务。


2.申请该事项的纳税人,需要事前刻制发票专用章。如果纳税人选择“无纸化办理方式”,纳税人须具备“法人”、“财务为负责人”与“办税人”三者其中一个人持有深圳本地的手机号码,如果没有,提醒纳税人前往前台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事宜。


3.申请该事项的纳税人,纳税人需要先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购票员资格的认定手续(含新增购票员)。


4.发票票种核定后,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凭《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到服务单位领购税控专用设备,然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5.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还需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


6.首次办理此事项的纳税人,收到反馈结果后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首次核发《发票领购簿》业务。改变票种类别或者领购意思数量是否需要到前台办理《发票领是什么购簿》相关事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