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交的税点(个人去税务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什么是临时税务税务登记证呢?根据临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登记证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理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办理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个人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去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税务局5000-20交000元;(二)销售税务登记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税务登记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那么我们如的何理解增值税点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


如何理解增值交税按次纳税和按个人期纳税


也就是说,如果个人未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只能选择税点按次的纳税,起征点是每次500元,只要超临时过了500元,就必须纳税务税,如果登记证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就可以享受小税务局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举例来说,如果个人月销售额15万元,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应交增值税=150000*1%=1500,如果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享受小规模15万元以去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应交增值税为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