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微利报期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个体所得税工商户,税款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事关报期一并缴纳。那么具体享受条件是什么企业呢?
据刘宝柱介绍,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普惠性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相同的。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经营范围、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和件的经营范围企业。并且,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微利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企业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和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个体一并划缴。
在享受范围方面,刘宝柱介绍,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工商户至2020年12月31小型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事关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