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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个体核定征收的行业须知(个体适合核定征收的范围)


自今年1月开始,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8.5%(统账结合)和6.5%(单建统筹)。1月至6月,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标准调整为477.02元(统账结合:建立个人账户)和364.78元(单建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每年1月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一次性缴清当年职工大病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同时,计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的医保基金比例和标准也有变动。1月开始,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金额为112.24元。医疗保险退休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度秦皇岛市参保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划入金额为5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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