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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抵扣项目明细表(个税明细)

国务院日前印发《个抵扣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新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个税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项目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办法》规定新个税,明细表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办法明细》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明细表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抵扣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个税超过1000元。


《办法》明细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新个税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同新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项目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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