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月份养老金也将提前发放!
春节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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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是2月11日至2月17日,由于2月份社保待遇发放时间恰逢春节假期,为了让广大退休人员度过愉快祥和的新年,合肥市将原计划2月15日左右发放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前到春节前发放到位。
记者刚刚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目前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发放,广大退休人员可以前往银行或者通过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查询。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疫情期间不急用现金,建议避开高峰期领取,避免人员聚集。如确需到银行网点领取现金的,请配合好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登记、测温等工作,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保护好自身安全。
除了各地出台的就地过年补贴,
近期还有这些新年“红包”,
你或许也能领到手!
一起来看看~
就地过年补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其中提到: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
留岗人员培训可享补贴
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提出2月至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面向广大留岗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留岗人员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等。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以及以工代训,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
月工资可提前发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遇到节假日期间不能发放工资的,应该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
以今年为例,因为春节是法定节假日,如果是在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17日)发工资的,根据政策要求,可以提前发。
加班费
就地过年,不少人会选择在岗位上留守。
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月13日,北京发布《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明确春节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对于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春节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
具体来看,今年春节7天假期从2月11日至2月17日,其中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注意:如果留守岗位加班,单位不能采取“以值班代替加班”、以红包代替加班费等做法,劳动者也有必要保留加班通知、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收集有效证据,必要时依据这些证据进行维权。
年终奖
临近年关,不少企业也会选择在放假前给员工发年终奖。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年终奖属于奖金范畴,而奖金又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因此,年终奖属于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