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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销毁账务处理(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案例:


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冻肉,经海关查验发现由于冷冻集装箱断电,导致冻肉已经出现腐账务败变质。为此,海关对这批货物下达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监督销毁处理。由于该企业已经缴纳了此批货物的关税和增值税,且货物在未放行的情况下予以销毁,企业向海关提出了退税的申请。现场海关答复:是否可以退税需要请示关税部门商定。那么该企业下一步应该怎么出口退税做呢?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六十一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由于该企业的进口冻肉不是原状退货复运出境,而是被海关监督销毁的。因此,企业想引用该条款向海关申请退还关税和增值税,是行不通的。


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赔偿退税来操作,赔销毁偿退税一般是指全部或部分货物未发生退运,比如在国内折价销处理售或者销毁,发货人或承运人另行赔付款项,纳税出口退税义务人可以就该部分赔款申请退税,申请退税的额度应当以进口时缴纳的税款为限。


由于冻肉腐烂是由于冷冻集装箱断电导致的,所以,企业可以向承运人提出赔偿,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销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账务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退税申请书》;


2、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3、已经赔偿货款的证明文件。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采取“无代价抵偿”方式,重新进口冻肉来抵偿被销毁处理冻肉,无代价抵偿的冻肉将不再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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