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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广州企业所得税)


《条例》立足有特色、可操作,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如强调负面清单领域之外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强调多部门快速协同应对知识产权难题。


受访专家认为,从外商投资权益保护角度进行地方立法,是广东作为外商投资大省继续扩大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有力举措。条例将为广东持续扩大改革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优惠政策

突出平等保护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作为外资规模全国第一的大省,广东迅速开展了地方性立法的探索。


广东版《条例》具有浓厚的广东实干特色。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条例》坚持有几条写几条,不重复上位法,突出广东特色,体例上没有分章分节,全文共28条,一文到底,内容上注意与上位法进行衔接,并结合广东实际作补充和细化。”


突出平等保护,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第五条规定,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企业所得税入限制。


《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政府在政府资金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应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在参与政府采购方面,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各级政府应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标标准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外商企业。


“同等门槛参与政府采购,这一条款很重要,以前这一块是比较模糊的,企业也有点‘蒙查查’,现在是有法可依。”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江企业所得税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表示


在科技研发上,《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等申报,并享受配套政策扶持。大型科研仪器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国家规定面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开放共享。


在具体的措施方面,《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国籍员工可以申请加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可以参加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等。


广东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梁勤儒介绍,事实上,广东省一直都鼓励外商企业参与科技研发,目前苹果、英特尔、三星、本田等世界500强企业在广东均设立了研发机构,广东从2015年启动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申报,给予企业资金支持,这其中也包括外商企业,只要符合人员、设备、场地、项目资金等条件,条例从立法层面对外商企业一视同仁。


立法出发点:回应外企关切


通过立法回应外商企业的关切,是此次立法的出发点。


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越华介绍,截至2021年底,广东省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28.9万家,利用外资5239.1亿美元,位居全国第一。2021年全年,全省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比2020年增长13.6%,两年平均增长10.0%。


广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副主任委员余立钢介绍,2020年全国的外商投资法出台后,广东外商对地方立法呼声很高,实践中,外商投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技术合作等权益问题非常关切,期待更明确的政策保障。


余立钢介绍,通过制定《条例》,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通过立法层面加以规范和解决外商投资权益保护问题,消除外国投资者担忧和困惑,进一步吸引和稳定外资。


正因如此,此次广东版《条例》,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另一大亮点。


28条条款中,专门有三条从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资源利用以及司法保障三个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规定。


《条例》提出,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依法处理侵害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公平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在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方面享受服务;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证据保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申请,应当依法按期受理、审查、做出裁定;外资企业对于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条例》对投诉处理的工作时限也做了明确规定:投诉工作机构接到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工作机构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的投诉事项。


“在上位法的广州条例中,对知识产权保护是没有这么明细规定的,广东之所以花这么大篇幅强调知识产权保护,也体现了对外商权益保护的关切。”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江告诉南财记者,因为知识产权的不明晰,过往可能存在国内合作企业借用外资企业的技术去参与采购,或有外资企业想参与政府采购只能借壳国内企业这样的现象,知识产权明确了,可以理顺这些怪象。


鼓励开放:自贸区探索试验性广州政策


与上海版类似的是,广东《条例》对鼓励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举措进行了明确,在改革开放的路子上走出了一大步。


在人才政策上,《条例》还提出,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规划,发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探索开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的试验性政策措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条例》规定,经认定的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规定享受出入境、停居留等优惠措施。


在工作许可上,《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的外国高端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按照国家规定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限制。


“广东外贸占全国四分之一,对外商企业权益保护地方立法,有助于坚定外来资金投资广东的信心,广东理应走得更前一步!”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优惠政策副所长白明说。


在他看来,作为外资规模全国第一的广东省,有必要出台《条例》,彰显新时代广东持续扩大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信心和决心,为优化广东省投资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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