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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通知

各位会计人员:

为了完善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会计人员信息的动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决定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一、信息采集对象

1.原持有乌兰察布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在乌兰察布市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如初级、中级等)资格的人员;

3.在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

二、信息采集入口

1.采集人员请登录乌兰察布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wulanchabu.gov.cn)进入《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自行采集。

2.采集人员请登录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采集。

具体操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指南。

三、信息采集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四、信息采集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各旗县市区会计人员在所属管理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五、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后果与责任

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实时对接,将实现全国会计人员数据的共享。会计人员务必按时并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如果未参加信息采集,其信息将不能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也不能进入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视同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后续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继续教育学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办理会计业务等相关事项将受到影响。

未参加信息采集所造成的后果与责任,由会计人员本人承担。

看到此通知的会计人员请相互转告。

旗县财政局咨询电话:集宁区8155113;前旗3910660;中期5908517;后旗6207406;四子王旗5208002;商都6919356;丰镇3251513;卓资4705610;凉城4200191;兴和7212090;化德7918911;市直属8326259。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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