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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的销售管理

1 目的:在废品日常管理不变的前提下,特对废品的销售及售前管理。

2 范围:适用于所有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废品管理。

3 内容

3.1 愿意接受签订特定的《废品买卖合同》,并确保售价不低于市场上普遍价格的客户,可以采用客户上门收购的方式,否则将采用自行直接对外销售方式。

3.2 自行直接对外销售方式­工作安排。

3.2.1 协助人:负责销售前对废品的监督整理工作等(与原来的废品销售制度不相冲突)。销售的物品必须是废品,对废品中有合格品或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货物,需书面提出报告给单位领导。对废品当中有利于提高价格的部分重新分类,以产生更大的收益。

3.2.2 经办人:完成销售管理。负责联系客戶取得真实报价,以价格高者得为原则销售。注意废品的价格有变动,确保售价不能低于市场上普遍的售价。及时收款,不能出现坏账。

3.3 自行直接对外销售方式操作流程。

3.3.1 经办人将报价单及转让通知书由领导审批。

3.3.2 经办人出示转让通知书由物流部安排车辆、仓库部安排装车,记录品种重量出库。

3.3.3 财务部凭报价单开放行条,根据实际结算单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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