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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公立医院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依据 3 月 10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新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五大类:


再考虑到两个指标:首先是符合五大项内容的税收,再者就是原来在征收范围,那么现在疫情期间可能减、免或者其他方式。


关于公立医院抗击疫情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问题

问:我们是一家公立医院,请问除了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外,还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公立医院、两类医疗机构、 血站、卫生防疫站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除医疗机构(公立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外。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 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对卫生防疫站调拨或发放的由政府财政负担的免费防疫苗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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