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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假话(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打通梗阻、畅通循环需要不断创新、持续发力。




今天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系统解读《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北京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戴颖简要介绍了《规划》的总体框架、突出特点及任务措施




营商环境优化未来将在哪些方向


走深走实?


赶快跟发改君一起参会“听”《规划》







“十三五”期间是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




期间,北京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率先行动改革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滚动出台1.0、2.0、3.0、4.0版系列政策,特别是在商事制度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监管制度改革、企业办理破产等重点领域取得一大批开创性制度突破。




聚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强化“问题清单 高位调度 督查整改”;


693项改革措施全部完成;


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明显改善;


作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城市,为中国排名的大幅提升做出了“北京贡献”;


实现了北京营商环境由“跟跑”到“领跑”的跃升。









《规划》编制呈现4个特点




“十四五”时期是本市首次编制5年营商环境专项规划,在各省和直辖市中也是首例。《规划》全面谋划了未来5年本市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本市未来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编制呈现以下4个特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将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作为《规划》编制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根本目的,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和117个相关文件要求,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本市优化营商环境“1 4 5”的目标体系和356项改革任务。


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大局


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紧紧围绕促进“五子”落地,提出全面建成与首都功能发展需求相一致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落实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49项任务措施,46项促进“五子”联动落地的任务措施,为北京率先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共组织召开26场企业座谈会,听取了315家企业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670余条;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40余位专家也积极参与了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规划》对此提出了62项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成果更广泛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市场主体。


坚持首善标准和改革创新


着力打造体现首善标准的“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北京诚信”4大品牌,成为北京营商环境的鲜明特色。对标国际一流和前沿标准,坚定不移率先改革,提出21项首创性改革措施。




构建“1 4 5”目标体系




在“十三五”取得系列成果的基础上,《规划》全面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框架,提出了“1 4 5”的目标体系——







具体任务措施请往下看——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聚焦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提出建立完善50项配套制度机制,实施113项改革措施,率先建成高效规范、竞争有序、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将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办理、公共资源交易、反垄断执法等方面改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如,推进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在便民商超、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文娱场所设立等领域,推行“一业一证”。




再如,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支持力度。持续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完善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条件。同时,在政府采购中,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占采购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40%以上,支付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作用,从立法、执法、司法3个维度,提出33项配套制度机制和91项改革措施,构建立法系统科学、执法规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高水平营商法治保障格局。




大力推进科学立法,完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继续用好立法这一重要抓手,紧扣企业全生命周期制定、修订21部法规规章。围绕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改革法治基础,修订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社会信用、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等立法;围绕加强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数字经济、人才发展等立法;围绕加强开放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等立法;围绕全面提升投资兴业的法治环境,推进商事登记、招标投标、不动产登记、企业破产等立法。




全面提升政府综合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率先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以风险为核心、以场景为抓手的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监管”制度,大力推进监管全链条精准化、集约化、规范化。




持续强化公正司法,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以提质增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运行机制改革,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如,做实做细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高效退出相关政策和制度创新。如,在国际商事领域,北京将全力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支持建立国际商事法庭,为全球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营造自由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围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把握国家支持北京“两区”建设等重要机遇,从促进国际投资和对外贸易发展2个维度,提出14项配套制度机制和52项改革措施,率先打造开放、包容、透明、可预期的投资贸易环境。




紧盯关键环节,促进外商投资。重点推行准入、促进、管理、保护多位一体的外商投资服务机制。我们将在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机制方面下更大功夫,建立专业化国际招商团队,打造“首都之窗”国际版外商投资服务平台,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资企业创造最优在京发展条件。




聚焦重点领域,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围绕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货物贸易结构,下更大力气探索深度融入国际市场的体制机制。如,着力构建更加开放、更具便利、更富效率、更有活力的口岸环境,创新提出“三个率先”,即率先建设京津冀陆海“一港通”、率先打造“无感化通关”先行示范区、率先建设北京空港贸易联盟链。




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立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坚持主动服务、精细服务、高效服务,全方位打造标准统一、智慧便利的政务服务体系,提出23项配套制度机制、8个支撑平台系统、74项改革措施,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进一步加快数字政务建设。以数字化转型为牵引,推动政府服务流程再造、规则重塑、方式变革。一方面,将重构数字政务信息化体系,将首都之窗和“北京通”打造成面向企业群众的整体政府界面;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强化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应用,对于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广智能“秒办”。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一门、一窗、一事、一证、一卡、一号”的“六个一”政务服务跃升工程。深入推进“只进一门”,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巩固提升“一窗办理”,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经办人、首席代表“最多签两次”办结;高效办好“一件事”,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统一受理、一次办成”;积极探索“一证即办”;拓展民生“一卡通”服务范围;打造“一号响应”卓越典范,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解答能力。




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全力念好服务这本经,提升企业家获得感、认同感,建设更具创新活力、人文底蕴、生活品质的现代化城市,提出11项配套制度机制、26项改革措施,让企业家在京放心投资、舒心生活、安心发展。




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着力健全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以主动自觉的服务意识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举措,破解企业落地发展难题。比如,2018年,本市创新建立了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和全市统一的企业服务体系,三年来,全市共服务企业3405家,解决企业诉求10623项。“十四五”时期,我们将继续坚持“一诺千金、一抓到底”,服务跟着企业发展需求走,企业发展有多快,服务跟进就要有多快,完善“服务包”制度,建立市、区、街乡三级服务企业机制,推动重点企业“服务包”扩容升级,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的服务。




答记者问

记者:“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批先行先试改革经验,“十四五”规划中又提出了21条创新举措,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戴颖:“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大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首善标准、大胆创新,对标国际一流,率先推出企业开办承诺制、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全流程简化审批、电力接入“三零”服务、统一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企业设立、经营、退出全流程便利度明显提升。






“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进入攻坚期,必须坚持不懈以改革思维和科学方法,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不断破解阻碍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此,《规划》在商事制度、监管执法、跨境贸易、数字经济、政务服务、产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等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21项首创性改革措施。如:




●围绕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发展,我们将大力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联动改革,加快建立京津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通州北三县营商环境协同改革先行示范区,推进资质互通、信用互认、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实现区域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针对监管执法频次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首创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一体监管”制度,努力将违法问题化解在事前事中环节,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速度快、不确定性强、风险难预期等突出特点,加强顶层设计,率先建立起风险监管制度,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科学全面评估,构建风险控制监管框架,建立新业态新模式监测机制,及时出台引导性、前瞻性监管规则和标准,动态调整完善监管政策。







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北京市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来谋划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继续率先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排头兵”,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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