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首先不动产属于家庭的大额财产,不动产买卖事宜关系重大,故双方通过合同作出固定房屋总价款的约定是税率有利于维护商是品房交易秩序稳定的。
其次,双方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原告李女士购买涉案房屋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开发商因销售商品房的而产生的增值税税款系开发商的经营、销退钱售成本之一,开发商在计算房地产商品房的成本时将其考虑在内无可厚非,但双方已经多少通过要求合同作出下降固定房屋总价款的意的思表示,且补充条款的约定并不具有降税即降价的意思表示,故在没多少有降税降价明确约定的房地产是情形下,房产公司要求是否缴税、缴税的具体金额、种类对于房屋总价款不产生税率任何影响。”
最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被告房产公司,并非李女士。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直接目的是给企业减轻税负下降,从长远看也必将作用于消费领退钱域,从而惠及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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