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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规定(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特别严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变得越来越简单。


但每当提起“性侵”二字,还是会有很多人先入为主,认为只有女性才是受害者。


其实不然。


有一群男性同样在遭受性侵,可他们却不敢吭声,只能躲在角落默默忍受...


曾经英国拍了一部名为《男性性侵:打破沉默》的纪录片。


纪录片中有几组数据:平均每小时就有8名男性遭到性侵,有将近20%的男性在一生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性侵。


这些发生在男性身上的性侵案,有70%的犯罪分子是女性,但被男性性侵的受害者们,却很少被提及。


还有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英国共有将近67万名男性受到性侵,但事后选择报警的人,只有不到4%。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他们不报警?


因为如果他们说出自己曾经遭遇过性侵,不亚于男性公开承认“我不行”。


而且他们会害怕被自己的伴侣知晓,让对方没有安全感。


所以男性在遭遇性侵时,往往外界的指责尚未到来,内心的耻辱感就会先将他们淹没。


或许在很多人眼里,男性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但其实就被性侵一事而言,无论男女,本质上受到的伤害是没有差别的。


前段时间,英国有媒体报道称,来自布里斯托尔波特兰的41岁女子娜塔莉·劳里因强行与一名男子发生关系。


据了解,娜塔莉在作案的过程中,威胁男子必须按照她的要求来“做”,不然的话就要诬陷男子强奸自己。


男子在被娜塔莉侵犯的过程中不堪受辱,接连发出了18次的求饶,只求娜塔莉能够停止对他的侵犯。


可娜塔莉却不相信男子会拒绝与她发生关系,甚至变态地认为男子是在跟自己玩“SM”(sadomasochism的缩写,一般指性虐恋)的套路。


于是,在之后的侵犯中,娜塔莉又掏出了各种SM专用的“玩具”对其使用,导致男子身体多处部位受伤。


整个“性侵”过程长达40分钟,经过百般折磨后,娜塔莉放走了男子。


男子随后向警方报警,指控娜塔莉性侵自己。


最终,法院判处娜塔莉16个月监禁,缓刑两年执行,并处156英镑(约1400元人民币)的罚款。


除此之外,娜塔莉还被要求在污名册上登记10年,以及接受为期12个月的社区治疗,其中包括45天的精神康复治疗。





有一说一,处罚的力度虽然不算大,但起码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了该名受害男子的合法权利。


对于男子的遭遇,我们表示同情。


对于他选择报警的行为,我们表示敬佩。


至少,他是那4%的人中的一个。


美国某同性恋伦理学家曾说过:


当人们看到男子性侵女子时,人们想到的是性侵本身;但当人们看到男子性侵男子时,人们想到的却是他的性取向。


依靠主观的定性思维去判定未曾经历的事情,本身就是对于罪恶的掩盖。


“同情不应该成为法律的限定条件。”


允许男性拥有“被强奸”的权利,并非没有逻辑。


其实早在2016年7月,我们国家也审理过类似的案件。


刘某,男,某公司保安队长,退役军人。


因为曾经当过兵,刘某将军事化管理的方式用到了保安的工作中,所以他在保安队里很有威信,下属们都很怕他。


某天,公司里来了一位新保安,小王(化名)。


小王年纪刚满十八岁,“小鲜肉”类型,长相秀气,皮肤白嫩,这可勾起了刘某的“馋虫”。


一天晚上下班后,刘某召集手下的保安在宿舍里吃火锅、喝酒。


几杯酒下肚,同事们不胜酒力,纷纷回宿舍休息了。


小王也喝多了,衣服没脱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小王感觉有人在脱他的衣服,睁开眼一看,发现是保安队长刘某,就没有在意。


刘某恶向胆边生,顺势挤进了小王的被窝,脱光了小王的衣服,采用强行抚摸生殖器官、口交等手段,对小王实施了猥亵。


第二天早晨,小王起床后发现自己浑身精光,身上充满了异味,这才知道昨晚受到了刘某的猥亵。


小王虽然气恼,但却不敢报警。


某天,小王在与同事小李的聊天中,得知小李竟然也受过刘某的猥亵,而且还是两次。


但小李同样惧怕队长的淫威,不敢声张。


其实,小李的遭遇与小王几乎如出一辙,也是刚到公司没多久,就在晚上被刘某叫去喝酒。


小李的酒量不行,本不想喝,但又怕得罪刘某,不敢拒绝。


果不其然,小李当晚被灌晕了,钻到被窝就想睡觉。


刘某顺势挤进小李的被窝,双手在小李的下身游走。


小李本能地拒绝,却使不出多大力气。


刘某越发来劲,不仅采用口交等方式对小李实施强制猥亵,还对着小李“打飞机”,将精液留在了他的身体和被子上。


考虑到自己刚来,人生地不熟,小李无奈之下选择忍气吞声。


但没想到,不久后刘某故技重施,对小李实施了第二次猥亵。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小王听完小李的讲述后义愤填膺,决定惩罚作恶多端的保安队长刘某。


小李也同意了小王的想法,两人一番商量后,终于报了警。


法庭上,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处了刘某二年九个月的刑期。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2015年11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作了修改。


具体改动为:“强制猥亵妇女”改成了“强制猥亵他人或妇女”,同时增强了加重处罚情形。


由此可见,猥亵犯罪的对象早已不再局限于女性。


对于性侵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同样适用于猥亵罪予以惩治。


这起“7.13保安猥亵下属案”,正是在新法案实施后,法院判决的国内首例“男性猥亵男性”案件


与此相同的,还有2017年8月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所发布的一起高校强制猥亵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也是新法案实施后,陕西省首例男子猥亵同性获刑案。


此类种种案例,皆意味着法律对于人性的关怀又更进了一步。


因为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当女性被性侵时,得到的是同情和愤怒,那么男性被性侵时,就不该得到嘲笑和质疑。


“自从被侵犯之后,我就变得很敏感。”


“我很关注人们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但我更害怕他们觉得这件事‘挺好玩’的,这让我觉得痛不欲生...”


外国某位男性性侵受害者在某节目中如是所说。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目前,国内男性被性侵的占比正逐步上升。


2013年,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布的《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分析报告》显示:无论是高中、职校、大学,每100个男生中,就有2-3个有被迫的性行为,是女生的2.2-2.3倍。


因为男童们受到性侵可能更隐秘、更容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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