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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一次性计税和全年综合性计税)

一、交不交个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第三条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二、个税由谁来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根据以上规定,个人所得税应当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并且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怎样纳税申报?


在新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偶然所得的申报方式增加了“汇总申报”的选项,即当企业向不特定的对象随机赠送礼品或发放红包时,可以汇总申报个人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选择汇总申报方式时,页面提示“如需汇总申报,请先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开通”。


扣缴客户端在默认情况下汇总申报功能是不可用的,需要纳税人到税务大厅开通,开通后才可进行汇总申报。


汇总申报页面如下:



四、企业无法扣缴怎么办?


实务中随机向个人赠送礼品的企业往往无法向个人扣缴个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由企业申报并且自己负担。


五、能不能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15号) 三、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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