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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知乎(那些人不需要个税汇算清缴)


这里只以单位代办为例,这种情况最常见。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1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也就是说,你单位非要代办可以,先确认!然后纳税人要完整的信息报送和负责!单位虽然发放薪酬时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实际操作中也是需要税务局另行登记后才具有代扣代缴资格——但是并不包含汇算清缴义务,这种资格需要另行由纳税人授权。可以见得,即便是税务局在未经纳税人申请情况下的情况下,也无权办理。


其次,代办还涉及留存资料的问题。汇算清缴的资料需要留存五年,这又是一处风险。即使不考虑财务人员流动性问题,仅保存档案就又是投入不小的工作。




不是不讲情面,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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