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贺州中院)于2020年4月16日裁定受理贺州金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湾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电话担任金湾公司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保障破产重整成法人功,管理人现面哪些向社会公开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公司有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参与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申请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金湾公司于2012年5月4日注册成立,取得企业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哪些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595127309G,法定代表贺州人:谢庆坎。注册资本:100万元整,经营地址:贺州市平桂企业法区平桂大道与西湾大道交汇处左侧(金座1-03室)。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对房地产、酒店、交通、公路、能源、码头、桥梁、旅游设施、建筑业、仓储运输的投资;项目投资、管理、策划;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电话,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湾公司目前主要资产有位于贺州市平桂区的土地三宗和绿洲华庭项目已封顶的26#、27#、29#和31#楼(详见竞争广西性谈判文件),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向管理人咨询。
三、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一)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
1.意向投资人可以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社会团体,但不得为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2.意向投资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企业(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公司有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4)失信被执行人。
3. 意向投资人须承诺:
(1)对劳动债权及其他社保费、工程款优先广西债权及税收优先债权按100%比例清偿;
(2)对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按一定比例清偿;
(3)其他法律法企业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4.全额支付谈判保证金。
(二)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方式
遴选重整投资人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行业经验、投资总额、投资方案、支付期限、债务清偿等条件综合评分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破产重整投资人确定日期:2020 年11月15日。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意向投资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公告于贺州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地址10月28日止,前往管理人处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管理人递交申请文件地址,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7时贺州整。
五、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意向投资人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支付至以下银行账户法人:
账户名称:贺州金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银行账号:6184 7923 6763
贺州金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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