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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现金管理(大连市财政局官方网站)


多措并举助力稳外贸。扩大出口信贷投放,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综合运用跨境结算、跨境融资、汇率避险等工具,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开辟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出口企业出险理赔,在贸易真实情况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探索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保单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


强化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推行无还本续贷。建立疫情期间专项续贷机制,根据疫情影响适当调整续贷条件,建立操作细则,强化尽职免责落实力度。对疫情期间贷款到期企业进行排查摸底,逐月梳理形成企业贷款到期情况清单,提前沟通联系,确保有续贷需求企业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当天完成续贷。鼓励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续贷。


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深入摸排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按照“一企一策”方针,集体研究增加融资、稳定融资、重组等措施,确保债权金融机构形成合力,稳妥化解风险。债委会成员行要集体协商、一致行动,不得单方面抽贷压贷。


积极做好便民金融服务。保障现金存取、转账汇款、账务查询、刷卡消费等基础金融服务不间断,引导客户通过线上非接触渠道办理业务。对于短时间集中办理的业务要提前研判客流情况,保障金融服务快捷畅通。强化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卫生防疫。


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稳定生产经营——鼓励发放信用贷款。酌情考虑疫情因素,为信用良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5万元至3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对设施农业、渔业企业积极运用设施物权、海域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扩大融资规模,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鼓励开展产销对接。运用电商平台、撮合平台、交易平台等线上渠道,帮助农户拓宽产品和服务销路。通过工会和食堂采购、员工自愿购买等形式,解决草莓等应季农产品滞销问题。


发挥银担协同效应——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对再担保增信分险的担保贷款业务给予风险分担、免存保证金等政策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探索与科技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批量业务合作,通过“见贷即保、限额代偿”等业务模式,创新开展无抵押融资担保业务。


进一步向企业减费让利。鼓励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减免融资和服务收费,确保全市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低于去年。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适当降低担保费率,逐步将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风险管理原则。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本金和利息未能及时偿还的企业和个人,可根据权限、流程对客户分类和贷款分类暂缓调整,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免收违约金和罚息。对企业经营情况、信贷资金流向、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和把握。


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疫情防控期内,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超过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在非现场监管中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评价结果。对因疫情影响采取容缺受理、简化流程等特殊办理措施的,在现场检查中给予一定监管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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