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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税收分类编码查询(环境检测仪器的税收分类编码)


近日,上海海关公示了对达颀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颀)申报不实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书显示,达颀委托上海宇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先后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货物四票,申报品名均为蒸汽灭菌器,商品编号均为8419899090(相对应关税率0),海关查验并归类认定,上述四票进口货物实际应归入84192000(相对应关税率4%),与申报不符。




(蒸汽灭菌器对应的税则号列及税率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经海关核定,上述四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1109281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94346.04元,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50139.51元。


上述事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2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补征、追征》事项规定,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


本案中进口的货物为蒸汽灭菌器,在我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税则号列申报不符而遭受处罚的事件。


众所周知,每一种商品都有相应的税号,每一个税号都有相应的进口税率。税率报高了,意味着多缴税,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税率报低了,涉嫌偷漏税款,可能导致海关处罚及信用降级。所以正确申报税号,是进口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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