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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询以前年度企业弥补亏损(怎么查看以前年度亏损额还有多少)


案例:


我公司2020年被稽查局检查,发现2018年20万元所得税收入未确认,稽查局要求按照20万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同时缴纳滞纳金并罚款一倍。我公司认为截至2018年又未弥补亏损,因此即使当年确认了该部分收入也不会造成当年度交税,不应当补税、处罚。请问谁的观点是对的?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其实早在2010年就有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文件专门就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因此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允许查补收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有剩余的,应要求补税并处罚。


不难看出,税法文件的逻辑很清晰:


第一,所得税永远是按照年度缴纳,不能将某一笔收入或费用单独拿出来说事,即使调整也是放在当年度的大背景下来讲;


第二,所得税查补收入也是收入,应当同其他收入一样可以弥补前期累计亏损,不能将这个收入单独拿出来不允许弥补亏损;


第三,税收检查的最重要标准是看企业有没有因此造成当期少缴税,如果造成少缴税后果,就应当补税同时接受处罚,如果虽然收入未能计入,但并未造成后果,税务机关要求调整即可,不涉及补税,没必要也不应当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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