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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企创中心是昆明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市场为导向,整合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要素,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也是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过渡环节。


《办法》明确,企创中心要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项目引领,围绕市场需求攻克产业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获取创新成果和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技术成果中试熟化与工程化产业化。同时,依托企创中心建设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形成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成果持续供给能力,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


在建设主体上,企创中心依托主体为企业的,该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依托主体为联合体的,应以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需签订建立企创中心的合作协议,联合体各方应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已共同完成至少1项合作项目。


从基本条件看,申报企业要已构建创新平台,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条件,创新平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具备健全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及明确的成果转化制度,且近3年企业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满足近3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达到3项,累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00万元;近3年企业及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技术交易额300万元以上等条件之一。


根据《办法》,企创中心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开放共享的管理模式,保持适度建设规模。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平台建设工作,每年需向市科技局上报年度工作报告,每3年进行考核。市科技局根据考核成绩,结合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其认定称号。企创中心通过认定后授予双牌,分别为“昆明市 研究方向 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昆明市 研究方向 科技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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