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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州银行卡怎么查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开户行怎么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公告编号:临 2016-02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397.15万元,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6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524,24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89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5,499,990.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28,119,990.94元,已于2016年2月18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31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行 账号 存储金额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 50131000496427727 1,0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33150198367900000342 1,957,000,000.00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9601012010090010934 471,119,990.94


合计 3,428,119,990.94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3,428,119,990.94元将全部用于以下募投项目,截至 2016 年 4 月 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募投项目 开户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资数额银行手续费支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项目余额暂时补流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年产 35,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


779,500,000.00 - 606.00 989,538.43 780,488,932.43 170,000,000.00 610,488,932.43新能源汽车


研发、示范及推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842,500,000.00 - 240.80 748,744.61 843,248,503.81


930,000,000.00 1,028,738,763.37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1,114,500,000.00 - 240.00 990,499.56 1,115,490,259.56


LIC 应用研发及产业化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66,000,000.00 - - 310,870.19 266,310,870.19 100,000,000.00 166,310,870.19补充流动资金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张江科技支行


220,500,000.00 220,500,000.00 -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5,119,990.94 205,119,990.94 - - -


合计 3,428,119,990.94 425,619,990.94 1,086.80 3,039,652.79 3,005,538,565.99 1,200,000,000.00 1,805,538,565.99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16 年 2月 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24,397.15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万元)


1、年产 3.5 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 9,531.80


其中: 基建项目 6,651.06


技改扩产设备 1,306.10


研发项目 1,574.64


2、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4,865.35


其中: 2.1新能源汽车研发、示范及推广 1,852.81基建项目 1,402.81


研发项目 450.00


2.2动力总成研发及产业化 13,012.54


基建项目 10,012.54


研发项目 3,000.00


合计 24,397.15


注:位于宁波望春工业区的杉杉二期新厂区,截止报告日基建工程尚未完工,今后将全部用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因基建项目是整体核算的,目前仅根据两个项目的预计用房按照设计预算的占比来划分投入资金,待最终竣工结算后可能存在项目间的调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4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643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397.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43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该鉴证意见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杉杉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杉杉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意见;


3、杉杉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


4、杉杉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杉杉股份使用募集资金24,397.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和郭站红先生对《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操作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24,397.1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4,397.1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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