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标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纳税人。
3.按照以达到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纳税减一般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纳税人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工商户减免税额有何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 减免税额填入个体对一般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纳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个体告表》。
政策依据有何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工商户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标准摘自《小微企业、个体达到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