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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罪客体(知识产权侵权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间的关系)

写点什么呢


首先,不能太专关系业,不然没人看;其次,不能没内容,不然就浪费间的了读者时间。我还是写知识产权,但是,这次我想聊点哲学问题。


那么,什么关系是知识产权犯罪呢?


在以往黄小明关客体于知识产权的文章中谈到的,应该说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法概念以及知识产权法制度。


知识产权的客体,并不是我们说的权利,而权利指向的对象,是人类的创新智慧与成果罪,即特定的之间知识信息。所谓侵犯犯罪知识,客体是人侵权类对于自然认知的记录积累。而所谓创新,就是获侵权得新的认知,即发现和创造了原来没之间有的特定信息。


以上这些,间的侵犯是我向华南理工大学罪法学院、知识知识产权与产权学院王岩教授学来的。他提出了“知识信息”这个概念。


文丨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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