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门诊慢性病的鉴定标准
济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疾病的临床诊断、特征性检查检验等客观因素,制定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办理程序慢性病鉴定标准。
门诊慢性病申请人须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诊所保险,并按办理程序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鉴定符合我市门诊所诊慢性病鉴定的标准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服务管理范围。
二
参保人申请门诊慢性病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济宁可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资料或社保卡复印件
3、与申请病种相关需要的病历及相关材料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的
三
门诊慢性病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资料由哪些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组织或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鉴定。
甲类疾病随时鉴定,乙哪些类疾病按月鉴定。
医保经办机构或经委托的医疗机构收到参保人员的申请营业执照材料后办理,进行汇总整理,由相应专业的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逐一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
经鉴定为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门诊慢需要性病医疗证,并将参保营业执照人慢性病鉴定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申请人对初办理次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于结果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出具最终鉴定结论。
经鉴定为医保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增加病种的,按以上鉴定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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