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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隧道施工许可证由哪个部门办)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危险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由电作业、高处作业等)的安全控制管理。


2 定义或术语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3 目的


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4 管理职责


安全部负责制定危隧道险作业许可审批制度和具体危险作办理业的许可审批,并对各相关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 主要内容


5.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2m以上)等危险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


5.2 危险作业的危害识别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其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 危险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5.3.1 申请作业单位隧道,应到安全部办安全生产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2安全部主管安全负责人或授权部门安全管理员,应对危险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该“作业许可证”。


5.3.3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安全部与施工单位指派作业监护人对危险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5.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5.4.1 安全部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存在的危险有施工害因素、可能的安全许可证风险、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5.4.2 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4.3 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5.4.4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办理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5.4.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且安全电压必须经隔离变压器取得,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由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5.4.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5.4.7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哪个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5.4.8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5.5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5.5.1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5.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5.3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部门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 进行体格检查。


5.5.4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5.5 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5.6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办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5.7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5.8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5部门.6 许可证管理


5.6.1 “作业许可证”是进行危险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办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许可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5.6.2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部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申请作业单位持有,第三联由施工单位持有。


5.6.3 “作哪个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施工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5.6.4 “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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