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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要纳税(缴税纳税)

税收对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天,我们依然从中国历史的纵向角度出发,聊一聊税收与国家兴亡的关系。


一、夏朝贡法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尚书》曰:“禹别九州,任土作贡。”


各地诸侯的土地按距离王城的远近,划分为“甸、侯、 绥、要 、荒”等五服,按不同的要求向王朝提供实物、特产为什么、劳役、军役等,比如我们熟知的大禹九鼎,其制作材料就是九州的诸侯进贡给大禹的,而大禹之所以在鼎上刻各州的地形山川和奇珍异物,并不是为了美观好看,而是为了厘清各地诸侯的土地情况,和明确进献奇珍异物的朝贡标准。



各个诸侯该进贡多少东西,看看鼎上他们地方有多大就知道了,各个诸侯该进贡什么东西,看看鼎上他们是什么特产要就知道了。


从这点意义上看,九鼎就是实物版的夏朝“贡法”税单,彰显了中央王朝对九州诸侯的征税权力。


古人的智慧,厉害吧。


两河文明的汉莫拉比法典是公元前十八世纪,为实物版的法律汇编,中华的大禹九鼎是公元前二十一世纪,为实物版的贡法税单,东西方文明交相辉映。


二、商周——井田制


是井田制,这个制度呢一直深受儒家推崇,被儒家视为天下大同的制度基础,不仅汉朝的王莽对井田制是身体力行,甚至到了明朝建文帝时期,方孝孺等人还一心要推行井田制,要不是朱棣靖难成功,估计明朝也来一次复古了。



井田制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是什么,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纳税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然而,随着东周时期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普及,以及周朝的京畿地的区不断缩小,井田制在春秋时期就逐渐瓦解了,又因周室实力的衰落,诸侯朝贡体意义系也宣告瓦解,毕竟,那是属于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的时代。


三、秦汉——编户制度


汉承秦制是什么,税法一致。


秦朝是把纳税人即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对土地征收的税,赋以丁计,是人头税。


编户齐民缴税是主体纳税人,农民的负担是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残酷的剥削,尖锐的土地兼并


然而,土地兼并是千年难治的顽疾,即使汉武帝时期曾强力打压豪民巨富,仍无力抗拒这一历史趋势,汉朝本来就是人头税重,土地兼并后破产的农民无力缴纳人头税和提供徭役,要么投靠豪强地主,成为隐户不用交税,要么沦为流民流窜四方,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古有豪强地主设隐户以偷税漏税,今有富豪权贵设慈善基金以偷税漏税,千古不易也。


而东汉又有独特的国情,东汉开国皇帝刘秀赖以建国的政治军事力量,就是地主豪强势力,刘秀为了拉近与河北豪强的关系,还特地娶了豪强的人为老婆,这让阴丽华很伤心啊。所以,东汉没有奉行西汉一以贯之的打压豪强地主的国策,终东汉一朝,豪强地主得到空前发展,终于进化到了豪强地主的高级形态——门阀士族。


一言以蔽之,两汉以来的土地兼并,导致了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这大大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却大大加强了豪强士族的经济势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汉以降至唐初的中古,终成门阀士族的天下。


四、唐朝——从租佣调制到两税法


唐朝的税收制度,是中古史学界的一个热点,因为唐朝税收有很大的变化。


一开始,唐朝是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实行均田制,每个国民出生后,由国家出一块地给这个人耕种,人死后国家收回,再重新给另一个人,在此期间国家向这个人收税,主要收三种税,租、庸、调。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的是定量的绢或布;庸是徭役,当然,农民的不去徭役也可以,可以纳绢代役,这样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所要以这项制度被称为租庸调制。


因为实行了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所以比起别的朝代,唐初的人民还是幸福的,一生下来国家就给你一块地,现在国家敢给每个人一套房吗,你勤奋的劳作还能不服徭役,所以唐初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不是没道理的,杜甫诗曰: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然而,土地兼并的老问题打破了盛世。


从唐初到唐中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极速拉大,土地兼并空前盛行。


吏治腐败导致政府对原来授田的农民,各种横征暴敛,农民不堪忍受,要么纷纷逃亡,要么出卖土地而投靠贵族官僚地主为佃客,而一旦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为缴纳租佣调,这样就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佣调制的维持也十分困难。


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转化为私有土地,政府控制的土地日益稀少,而均田制的基础就是国家要有土地储备,但缴税政府已无地授田,因此均田制到了唐中叶已经是名存实亡。


面对土地兼并的不可逆转,唐朝终于将人丁税的租庸调制,转为资产计税的两税法。两税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 (故称两税法) 。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据丁征税的作法,实行以财产多少为征税标准。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两税法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根据资产定出户等,按户等征收户税,先“定税计钱”,再“折钱纳物”;按田亩数量征收地税。甚至连无固定住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一定比例征税。


两税法


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而后,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发展了“间架税”、“除陌钱”等种类,如“间架税”就是唐朝的防产税。


唐德宗时期,大唐没钱,于是皇帝就对长安城的全部私有房产征收间架税,按房屋的等级和间数计征:上等房子每年每间交多少,中等房子每年每间交多少,下等房子每年每间交多少,每年每间两千文,很多人瞒报房产,于是唐德宗于让四邻举报,查出谁家少报一间,“杖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旧唐书》),对富人连揍带罚的税收,着实的丰富了大唐的纳税国库。



然而,这么有钱途的税收,唐德宗却只执行了半年,因为就在征收“间架税”的那年意义,五万军兵哗变长安,要把唐德宗赶下台,他们的宣传口号就是“不税汝间架!”


一为什么言以蔽之,因土地兼并的严重,唐朝从均田制租佣调制转换成以资产计法的两税法,不仅拓宽了征税的广度,增加了财政收入,而且由于依照财产多少即按照纳税人负税能力大小征税,相对地使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贫苦人民的税收负担,两税法奠定了宋代以后两税法的基础,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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