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范围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
1、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2、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3、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申报材料列表
产地检疫所需材料:
1、在哪单位和个植物人有效证件(复印件2份)
2、产地检疫申请单
3、植物产品来源材料(林木采伐调查审批表)
发证所需材料:
1、单位和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2份)
2、《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原件2份)
3、提交产地检疫合格证
检疫程序
申报:
本县范围内从事林木(含木本花卉办理)生产经营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木材加工厂许可证,须向县森林植物检疫站提出申报产地检疫要求,并填写产地检疫申请表。
检疫:
由县森林植物检疫站按照苗木花卉或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内容组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发证:
经产地检疫后,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工作人员审在哪核合经营格的发食品给《产许可证地检疫合格证》。审核不合格,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限期进行除害处理。生产经营
办植物理依据及注意事项
办理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注意:
1、根据《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种子、苗木等林木繁殖材料和木材、竹材的调运,在县内凭《产地检疫合格证》食品运销;调出县的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发《植物检疫证书》。
2、对未经过产地检疫的林木种苗或木材、竹材,申请调运检疫申报,须经专职检疫员或兼职检疫员现场检疫合格后,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3、根据新版植物检疫签证系统的经营要求,经产地检疫后的林木种苗或木材、竹材种类、数量须录入签证系统中。我们工作人员将认真核查苗圃苗木或木材厂木料的种类和数量。
办件标准
事项类别:森林植物及产品调运检疫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地点:定安县第二办公区五楼504室
办理来 源:中共定安县委组织部、定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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