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枣庄大众网
一、招聘岗位税种和人数
报名结束后独资企业,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核定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征收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核定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地址:善国北路38号,联系电话:0632-5888677、0632-5517959、0632-5522927。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以及能反映工作经历或业务能力的支撑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面试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独资企业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元月7日—2019年元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个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退回应枣庄聘人员补充。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税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枣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征收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具体笔试时间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岗位匹配、应变和语言表达、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个人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薪酬待遇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主管部门同意,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拟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企薪酬待遇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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