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重庆三无人员房产税政策(重庆三无人员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



2011年起,上海市和重庆市实施个人房产税试点

重庆市的原试点方案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三无”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普通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房产税


根据其中独栋别墅和新购高档住房根据交易单价不同分三个档次,税率分别为0.5%、1%、1.2%


“三无”个人新购住房税率为0.5%,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昨日起,重庆市“加码”房产税试点,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



重庆:“加码”房产税为遏制“炒房”

1月13日,重庆市政府发布第311号政府令,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政从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