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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馆吃饭的收据可以报销吗(饭店的小票可以作为报销依据么)

“我们村的村组干部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前不久,江苏省泗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该县崔陈村巡察时,巡察组收到了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线索。


收到线索后,巡察组干部徐亚娜立即查阅了该村的招待费账簿,然而账上却并无异常。难道是村干部私人聚餐?徐亚娜带着这一疑问向组长陈元圣作了汇报。


经常吃喝不合常理,其中必有蹊跷。巡查组组长陈元圣决定先从外围入手查清事实真相,他带着巡察组同志到群众反映经常聚餐的饭店仔细询问情况,发现每次聚餐都有会计王某参加并付账。在走访中,有群众表示曾听到王会计对其他村干部说吃饭开收据就行,他自己可以报销。


“听说你经常请村干部吃饭?”陈组长单刀直入。


“没有没有,我工资收入不高,哪还有钱请他们吃饭?”王会计摆手道。


“你和村干部经常在村里的小饭店聚餐,每次都是你付钱,这是怎么回事?”陈组长严肃地问道。


一阵沉默后,王会计不再狡辩,如实交待了违纪事实。


随后,巡察组一行人来到会计王某家中,从柜子里面发现了一沓账目,一起被拿出的还有尚未用完的4495多元现金。巡察组又找到该村支部书记张某,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很快交待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原来,考虑到村干部平时工作比较辛苦和使用资金方便,为了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张某对镇村重点工程动起了歪心思。张某利用审核把关不严的漏洞,分别借多名村民名义,以土地增减挂钩、村里修桥铺路等重点基础工程、环境治理工程、清洁杂工费等名义虚报、套取资金,可以说是不放过任何一次揩“油”捞好处的机会,共计8.12万元,全部交由会计王某账外保管,用于村组干部发放购物卡、现金、实物等节日福利和日常吃喝。


巡察组立即将崔陈村支部书记张某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线索移交给泗阳县纪委监委。近日,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停职检查一个月处理,会计王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李口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郑某因签字把关不严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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