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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入围招标项目(人力资源外包招标文件)


邮政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对于服务生产生活、畅通经济循环、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柴闪闪表示,邮政企业履行着国家所赋予的普遍服务义务,邮政普遍服务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也是邮政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神圣使命。伴随着经济业态转型发展、人口分布调整,邮政企业要紧跟发展的步伐,自觉同国家的要求、百姓的期盼对标对表,把邮政服务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好。


进一步完善邮政公共服务设施


作为邮政快递行业的从业人员,柴闪闪十分了解邮政普遍服务管理的实际情况。


柴闪闪表示,对于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各地落实情况差异较大:在邮政设施的规划与规划调整中,不同地区邮政企业参与的程度有所不同;有的邮政设施建设在人口导入区进度缓慢,带来的群众体验差;邮政设施交付中存在成本不一的问题;也出现过现有网点纳入征收范围后,得不到实物安置的问题;此外,部分地区的规划建设并未将邮件分拨设施纳入。


为此,柴闪闪带来了五条建议:


一、将邮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地方规划同步,制定专项规划。对邮政网点、处理中心的专项规划确定后,要在规划前期、规划调整阶段征询邮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意见,将邮政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必须征询的内容,从而确保邮政设施的布局满足后续服务需求。


二、加快邮政规划设施的建设。目前部分地区从规范层面已经明确了邮政设施建设需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实践中,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和评估,确保邮政设施建设进度与市民用邮服务需求相匹配。


三、将邮政设施交付条件在文件中予以明确。建议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2个文件,统一方案、统一明确回购价格、规范邮政局所建设交付的流程,确保规划落地,实现闭环管理。


四、在法律层面明确邮政设施征收中予以实物安置的方式。出台邮政设施动拆迁安置的细则,如邮筒、网点等,以保障邮政设施的正常运营。


五、规划先行,集约化布局。建议将各级邮件分拨中心的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现有邮政网点纳入城乡规划的基础上,将邮件分拨中心等基础性设施同步纳入城乡规划,完善和优化邮政组网模式。同时,邮政监管部门和邮政企业要研究和出台建设标准,保证生产场所的正常使用。


在邮政快递行业中推广使用可循环包装箱


面向“双碳”目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要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083.0亿件。将这上千亿件的快递包裹循环利用,或将成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重要一环。


然而,在推广可循环包装箱的过程中,柴闪闪也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首先可循环包装箱电子面单不能满足政务客户签收需求。其次,可循环包装箱回收操作涉及范围广,难度大。再者,可循环包装箱的回收带来了材料成本和回收成本的增加,各方的主动性不足。


对于这些显示问题,柴闪闪想出了相应对策,并形成了建议:


对于政务客户签收需求,柴闪闪建议由政府部门出面沟通相关政务机关,推进数字面单使用。他指出,数字面单的推广是可循环包装箱使用必不可少的前提,建议由邮政主管部门协商市政、法院等机关,探索可行方案,积极推广像法院文书“集约送达”,即由邮政企业在寄达城市落地打印法律文书集中封装送达,回执在线回传法院的模式,提高送达效率,为法官书记员减去送达工作负担,也节省了纸张耗材。


对于可循环包装箱回收难操作问题,柴闪闪建议政府参与“共治共管”。他指出,除了寄递单位、可循环包装企业、寄递需求企业间明晰回收权责利分配方式外,更需要政府参与“共治共管”,为快递箱的回收提供政管环境,出台相关的行业规章制度,约束公民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可循环快递箱的有序循环使用。同时加大宣传引导,鼓励客户通过菜鸟驿站、快递包裹柜返还包裹。


此外,柴闪闪还提出要优化循环模式,开放并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在循环箱身上印制广告,通过吸引广告商进行投资的方式来降低企业成本,更好的带动可循环经济。


规范外包类灵活用工模式


近年来,业务外包等灵活用工模式开始被许多单位青睐,人力资源类外包公司越发兴起繁荣,特别是快递员、外卖员、保洁员、安保、前台、客服等岗位普遍实行外包制。


外包模式虽然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在这种繁荣的就业市场背后也存在着诸多隐患:


首先,外包用工带来的高质量就业通道缩小,不少用人单位逐步开始缩小或关闭了传统招工的方式,导致参照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守法企业用工成本相对上升,给合规用工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其次,一些外包公司不规范用工,发生纠纷后时常层层推诿责任。一些不规范的外包公司通过转包或雇佣一些社会组织及“众包”类个体经营者参与分包进行成本再下摊,使得劳务外包队伍庞杂,劳动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化,责任模糊化。


再者,制度规范不足带来了劳动权益受侵害。现有法律法规对外包行为倾向于认同为业务运营,对劳动保障的运营资质限制不足,多以承揽合同界定,使得发包单位在招标时无法更好的督促合同方落实用工责任。也有通过异地社保、计件式延长工时、计件报酬封顶式、法定节假日平时化等等不规范形态,形成新形态下的“同工低酬”等情况。


“在实践中,选择外包工作的劳动者大多为刚进入社会或从农村走进城市的中青年,他们多数向往城市生活,期望在企业等用人单位这个新的社会大学堂里得到更好的成长,这里也是他们价值观从理论与实践整合的重要第一课。”柴闪闪称。


对于外包等灵活用工模式,柴闪闪建议,要健全劳务外包法规,畅通维权解纷渠道,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对经营外包业务类的公司,柴闪闪建议要提高行业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要求,要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分类从严完善外包类人力资源公司的企业行政许可;同时明确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灵活就业“三分关系下”各方的职责,建议明确采用外包类灵活用工发包方的不完全劳动关系责任,对于外包及多层转包带来的纠纷责任方无法有效履偿时,由源头发包方兜底后再对过错方追偿。


他还建议加大属地工会及行业工会的建立和覆盖力度,及时吸收游离在企业工会之外的外包工、派遣工及灵活就业类劳动者入会,明确共同用工主体的工会经费支出责任,以通过行业员工代表的形式就劳动者休息休假、职业培训、报酬福利、劳动保护等内容开展协商,订立集体同合协商的方式,督促和引导业务发包方和承包方自觉维护劳工合法权益。


此外,柴闪闪还建议,行业监管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都要把维护责任区内劳动者权益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主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面及执法力度,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检查,特别是要加强社保属地化缴纳的落实,引导发包单位自觉维护外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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