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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5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盟博览会”)将于9月12-15日在中国南宁举办,南宁海关将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东盟博览会进出境物资实施监管。东博会期间如何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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