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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石首市防疫政策(湖北省石首市防疫指挥部)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一、自2022年4月9日(含)以来有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和南岗区,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友谊大道,山西省朔州市应县,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和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旅居史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返石后主动配合当地防控指挥部查验健康码,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51个陆路口岸城市的来石人员配合当地防控指挥部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开展落地核酸检测、社区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市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发热病例时,应主动询问有无上述地区旅居史和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六、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实践证明,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能有效降低感染率,即使感染了一般也为轻症或普通型。我市正在全面组织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请3周岁以上、无相关禁忌症的市民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接种早受益。


七、为了市民身体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设立了防控便民服务热线。如果您在防疫政策、心理咨询、疫情投诉等方面需要帮助,请您致电0716—123457,我们将24小时为您服务。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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